来源: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(发布时间:2019/3/20) 链接http://www.ahny.gov.cn/detail.asp?id={63BB2A1A-D776-46B3-B5B8-CF705D3E9CD4}&typeid=242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(原农业部令2016年第4号)和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皖农种函〔2017〕460号)有关规定,“五优9833”等245个水稻、玉米和大豆品种申请在我省同一适宜生态类型区引种,经形式审查,引种者提交的材料齐全,符合引种规定,现予以公告。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,备案自动撤销。
引种备案数据信息资料由引种者提供。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引种者对引种备案品种的真实性、安全性和适应性负责。引种者要严格按照引种备案区域推广,认真做好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告知工作。
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引种备案品种跟踪评价和风险防控,及时上报不适合本区域种植的品种;要切实加强对引种备案品种市场监管,严厉打击未引先推、假冒伪劣和越区推广等违法行为,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。
附件:2019年安徽省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目录(第一批)
安徽省农业农村厅
2019年3月15日
创两优银华粘:皖引稻2019015
五优银占:皖引稻2019075
创两优银华粘:皖引稻2019015
五优银占:皖引稻2019075